在深圳缴纳过社保的,没有必要的话,不建议把社保关系转走

在深圳缴纳过社保的,没有必要的话,不建议把社保关系转走,因为有两个弊端。

第一个是一旦转走社保,将会丧失掉选择深圳退休的可能,特别是对于已经在深圳缴纳了10年以上的人,在退休前再做选择不着急,不转走就多一个机会深圳退休。

第二个是深圳社保不转走,假如遭遇了人生大不幸而身亡,在深圳又缴纳了养老满6个月以上,不管深户还是非深户,可以领取深圳的丧葬费和抚恤金,深圳的标准比很多城市高的多,一旦转走要按当地标准,如果恰巧还没买所在地的,就可能什么也领不到。

深圳的丧葬费是年平均工资的3倍,即11620×3=34860元。抚恤金看需要抚恤的人数,供养1人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(2021年是11620)的6倍,供养2人为9倍,供养3人及以上为12倍,社保停交也不影响的。

记住结论,社保提前转走没什么好处,等到退休前再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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